河源日报社公开招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河源日报社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源日报社成立于1993年10月,为中共河源市委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已由原来的“一张报纸”,发展成为“一报一网一端两微”及包括视频号在内的全媒体矩阵,是河源地区最具影响力的主流媒体之一。

二、招聘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职责

序号 岗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岗位

职责

学历 学位 研究生专业名称及代码 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备注
1 专业技术岗十二级(记者) 101 4 负责新闻采编等工作。 本科以上 学士、硕士 新闻学(A050301)、中国语言文学(A0501) 新闻学(B050301)、汉语言文学(B050101) 具有2年以上新闻媒体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2 专业技术岗十二级(新媒体技术人员) 102 1 负责新媒体平台所需的技术开发和运维。 本科以上 学士、硕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 软件工程(B08090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901) 具有2年以上新闻媒体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3 专业技术岗十二级(编辑) 103 4 负责新闻采编、运营工作。 本科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具有2年以上新闻媒体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

(二)报名地点:河源日报社管理中心(地址:河源市沿江东路河源日报社4楼),联系电话:0762-3386820。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持有效期间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工作证明材料(合同、社保清单)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红底)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河源日报社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并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命题和评卷由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实施。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日报社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河源日报社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最终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举报、咨询电话0762-3386820。

八、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广东省、河源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三)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笔试、面试举办时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的,将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另行公告。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河源日报社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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