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70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增城区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增城区公安分局辅助执法类辅警,计划招聘人数70名(其中区公安分局67人,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3人),共两类工作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热爱治安保卫事业;

3.招聘岗位条件:

(1)报考岗位代码01的,女性,年龄在20至35周岁(1986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需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

(2)报考岗位代码02、03的,男性,年龄在20至35周岁(1986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需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

以上学历以学信网学历认证为准;

4.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4以上(含4.4)。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合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原则与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生自愿报名、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公示、岗前培训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考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2)网络提交报考申请:登录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ngcheng.gov.cn/)的通知公告版面,下载附件2:《增城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并填写好相关内容,扫描或拍摄相关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要复退军人证件),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增城区公安分局辅警办邮箱:zcfjb110@163.com。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所提交资料及复印件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2.我分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录用时资格终审。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招聘考试内容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各占总成绩50%,如总成绩相同,退伍军人优先招用,非退伍军人则优先招用面试成绩高分者。辅警招聘信息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留意有关信息发布。

(一)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增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体检标准》(附件3)、《公务员招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

报考人员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增城区公安分局辅警办对可以复检的体检项目申请复检。体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体能测试内容为跳绳、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增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达标及评分标准》(附件4)、《增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体能测评实施标准》(附件5)执行;

3.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时,应着运动装、运动鞋。

4.体能测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体能测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2比例公布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公布进入政审环节的人员名单。

4.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提供与报名时提交证件资料相符的证件原件和4张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在现场资料审核室交由工作人员审核。如不能提交证件原件或提交虚假证件的,一律取消招用资格。

六、政审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和岗位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与岗位培训

对考察合格的拟招用人员,我分局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由我分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岗位培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为准。拟招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岗位培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用资格。培训期间我分局将对拟招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技能等方面进行考察及考核,对考察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

八、招用及待遇

(一)经岗位培训及考察合格的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正式招用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辅警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工作绩效挂钩,实行阶梯式工资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参照增城区政府聘员薪酬。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防控工作安排。此次招聘活动的疫情防控要求详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6),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能测试、面试、岗位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考人员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在体检、考察、公示和招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人选。

(七)本次招聘对最后进入拟招用阶段,但因成绩未达到招聘招用线的考生保留招用资格,时限为公布总成绩后6个月内。我分局在6个月内如出现辅警岗位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本公告的政审、岗位培训等相关环节工作要求依次递补人选。

(八)本公告涉及的“以上或以下”均包含本数。

(九)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增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岗位表.xls

附件2:增城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doc

附件3:增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体检标准.doc

附件4:增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达标及评分标准.doc

附件5:增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体能测评实施标准.doc

附件6: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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